*(身份证号码:1102211982********)存在违反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。
依据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(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)和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(2025年修订)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:
二、三年内(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8年5月19日)不予受理李*东、刘*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。